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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老汉为赚一包烟钱骑电动车拉客 被指非法营运罚款3千

发表于2014-03-19

为了一包烟钱,突然萌生电动车载客的念头,现在面临3000元的罚款,家住汉阳的李先生后悔不已。

李先生是河南人,在武汉生活了十几年,现在汉阳经营一家小商店。他今年50岁,一人带着孩子,因为右腿残疾,就靠一辆电动车代步和进货。3月6日下午,他从家骑车准备到汉口进货,走到钟家村,一名30多岁的男子拦住他:“师傅去汉口吗?我有急事,能否带我一程?”“可以呀!”“给你多少钱?”“给包烟钱就可以了。”

李先生载着该男子行至江汉一桥汉阳桥头时,几个人将他们拦下,从旁边一辆警车里出来几名交警,说他违规载人,给他们分别做笔录后,定性为非法载客运营。李先生叫屈:“我第一次带人就被捉了,只是想帮别人救急,别人也只是感谢我一包烟钱。”

交警将他的车暂扣,通知他处以3000元罚款,他觉得难以承受。昨天,记者陪他来到汉阳交通大队,信访室民警介绍,根据有关法规,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违者罚款20元;从事载客营运的,处3000元罚款。

李先生认为罚3000元太高了,这辆车也只花了2000多元,骑了两年,还不如不要车呢。但交警说,如果不接受处理,会影响他以后买车上牌。

该信访室民警说,违规的电动车驾驶员如能证明自己有残疾或家庭困难,他们可以向上级打报告,申请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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