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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出租人防地下室 业主表示质疑和担忧

发表于2010-11-01


小区人防地下室挂出出租房屋的牌子,近日,馨领域小区不少业主对此表示质疑和担忧。

昨天,记者在石景山区馨领域小区内看到,小区内几个地下室的入口处,都在显著位置贴出了“有房出租”的字样。

记者走进4号楼地下室看到,“防空地下室”的标牌旁贴着“欢迎光临”的租房广告。而在地下室楼道两侧,有60个编好号码的房间,有些已经住进了租客。

“好像记得人防地下室不允许随便出租呀”“流动人口多了,小区安全也没保障”……小区多数业主都对此有所担忧。

对此,小区物业表示,由于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归属开发商,所以出租一事,他们并不了解,也无权进行干涉。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商办公室,一位自称姓张的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内共有6栋楼,其中4栋楼下的人防地下室进行出租,总共有150余个房间。

“地下室的出租,经过了区民防局的审批,而且地下室的租客也将像其他业主一样,必须刷卡进入小区,我们会进行严格管理。”张经理说。

为了证实出租的合法性,张经理向记者出示了由石景山区民防局颁发的《人防工程使用证》复印件。有效日期为2010年1月7日至2012年1月6日。

随后,记者致电石景山区民防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只要经过民防局批准,人防工程便可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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