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保障房骗购何时休

发表于2011-05-20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第3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处罚名单中再次出现身家百万的“富豪”申请者。

住豪宅、开好车、月收入上万的人骗租、骗购保障房,早已不是新闻,近几年,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尽管骗购者不断被举报、被曝光,或者被处以罚款,但骗租、骗购保障房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终结,反而变本加厉,持续“上演”。

众所周知,保障性住房是针对那些买不起商品房和无能力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家庭的人群。而这些“富翁”各个身家不菲,却利用不正当手段去牟取本应属于困难群众的利益,实在令人不齿。

骗购保障房者的心理,其实不难揣测。由政府督导建立的保障房,首先质量应该是有保障的,更关键的是价格实惠,在如今房价居高不下的局面下,保障房就像一块肥肉,让这些百万身家的人也难敌“诱惑”。而且,一些有经济头脑的人早就算好一笔账,低价购入保障房,一转手又能赚个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尽管申请保障房条件严格,但依然阻挡不了个别人骗购的企图。

如何有效缓解这一现象?笔者以为,处罚固然是一种方法,但不能一罚了事,应该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让骗购者在心理上产生足够敬畏。在处理违规不实申请时,还应追究协助申请人制造虚假信息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包括那些没有尽到谨慎审核之责的政府部门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只有这样,保障房申购的“门”才会把好、把紧。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