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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营口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民航局评审

发表于2013-04-11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扩大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2012年12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营口民用机场的批复》(国函〔2012〕212号),同意在营口市西市区兰旗村附近新建营口民用机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按4C标准建设,新建1条25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6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100吨的目标设计,航站楼面积6000平方米,站坪机位5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电、供水、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7.02亿元,由民航局和辽宁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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